索引号: | 411103000000/2021-06-09-297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6-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土地供应 |
郾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郾征启告〔2021〕7号
为保障漯河市郾城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 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地块位置范围: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裴城镇大张村、裴城村;孟庙镇坡陈村、路堂村、杜李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郾城区人民政府会同拟征收土地所在地镇(办)政府、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郾城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县(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郾城区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5-6185836
郾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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