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103000000/2021-08-31-3055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1-06-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扶贫项目 |
郾城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第五号)
2021年6月,接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440万元,依据2021年郾城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需要,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分配原则
依据郾城区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情况,报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资金与项目对接情况公告如下。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郾城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接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2021年李集镇千助商贸产业发展项目 | 郾城区 | 依托漯河市千助商贸有限公司,采取政府主导,贫困户收益的形式,财政扶贫资金直接注入企业,扩大企业生产规模,提升企业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财政扶贫资金收益归贫困户所有,本金归政府所有,共带动134人贫困户增收。 | 100 | 李集镇政府 |
2 | 2021年商桥镇千助商贸联镇带村产业发展项目 | 郾城区 | 依托漯河市千助商贸有限公司,采取政府主导,贫困户收益的形式,财政扶贫资金直接注入企业,扩大企业生产规模,提升企业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财政扶贫资金收益归贫困户所有,本金归政府所有,共带动134人贫困户增收。 | 100 | 商桥镇政府 |
3 | 2021年裴城镇千助商贸联镇带村产业发展项目 | 郾城区 | 依托漯河市千助商贸有限公司,采取政府主导,贫困户收益的形式,财政扶贫资金直接注入企业,扩大企业生产规模,提升企业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财政扶贫资金收益归贫困户所有,本金归政府所有,共带动134人贫困户增收。 | 100 | 裴城镇政府 |
4 | 2021年新店镇千助商贸联镇带村产业发展项目 | 郾城区 | 依托漯河市千助商贸有限公司,采取政府主导,贫困户收益的形式,财政扶贫资金直接注入企业,扩大企业生产规模,提升企业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财政扶贫资金收益归贫困户所有,本金归政府所有,共带动134人贫困户增收。 | 100 | 新店镇政府 |
5 | 2021年龙城镇千助商贸联镇带村产业发展项目 | 郾城区 | 依托漯河市千助商贸有限公司,采取政府主导,贫困户收益的形式,财政扶贫资金直接注入企业,扩大企业生产规模,提升企业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财政扶贫资金收益归贫困户所有,本金归政府所有,共带动134人贫困户增收。 | 40 | 龙城镇政府 |
监督电话:12317(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371—65919535(省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395—3121908 (市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63899 (区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81185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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