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103000000/2021-12-20-3234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1-11-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扶贫项目 |
郾城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第十号)
2021年11月,本级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37500元,依据2021年郾城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需要,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 资金来源
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 分配原则
依据郾城区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情况,报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将本级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37500元及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结余16400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结余20100元,共计174000元用于雨露计划项目。现将项目对接情况公告如下。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资金分配情况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元) | 责任单位 |
1 | 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 | 郾城区 | 为全区脱贫享受政策户家庭子女接受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学费补助 | 174000 | 乡村振兴局 |
监督电话:12317(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71—65919535 (省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3121908 (市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63899 (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81185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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