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103000000/2024-06-04-5250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4-06-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扶贫项目 |
郾城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第六号)
2024年5月,接到中央下达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70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公示,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
一、资金来源
中央下达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等文件的要求,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的原则下,结合我区2024年巩固脱贫拓展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实际,报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班同意,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直接分配下达到2024年郾城区肉制品加工产业园项目项目上。
监督电话:12317(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71—65919535(省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3121908 (市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63899 (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81185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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