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103000000/2017-12-27-967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17-04-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扶贫项目 |
郾城区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第二号)
2016年12月30日,上级提前下达郾城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4万元,按照《漯河市郾城区少数民族扶贫资金使用方案》,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4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中央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漯财预指〔2016〕562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郾城区少数民族聚居村发展现状及需求,经郾城区民族宗教局研究决定,将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4万元,用于修建龙城镇回马村及新店镇斗王村村内道路建设, 以上道路建设项目 可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民族村内居民的行路难问题,有利于推进本村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漯河市郾城区第二批专项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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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2 |
2017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 |
龙城镇回马村、新店镇斗王村 |
龙城镇回马村新修道路3167.5㎡; 新店镇斗王村新修道路3157.5㎡ |
54万元 |
宗教局 |
监督电话:6177063;6181185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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