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漯郾征补告〔202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孟庙镇朱庄村等6村集体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现状
本批次征收孟庙镇朱庄村耕地1.8682公顷,其他农用地0.0371公顷;孟庙镇八里村耕地4.0710公顷,其他农用地0.195公顷;孟庙镇马坡村耕地0.2222公顷,其他农用地0.0082公顷;孟庙镇五里岗村耕地3.0856公顷,其他农用地0.6975公顷;孟庙镇英张村耕地1.1286公顷,其他农用地0.2564公顷;裴城镇寨子村耕地6.6793公顷,其他农用地0.2548公顷。总面积18.5039公顷(耕地17.0549公顷)。
二、征收目的
拟将征收土地作为工业用地和教育用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365bet体育平台: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标准进行补偿。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365bet体育平台:调整漯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文件据实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为1.8万元/公顷。
应补偿的征地补偿安置费和青苗补偿费具体数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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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公顷、万元 | |
被征地单位 | 征地面积 | 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 | 补偿数额 | 青苗费 | 备注 |
朱庄村 | 1.9053 | 85.5 | 162.90315 | 3.36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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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村 | 4.2660 | 85.5 | 364.743 | 7.3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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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坡村 | 0.2304 | 85.5 | 19.6992 | 0.39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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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里岗村 | 3.7831 | 85.5 | 323.45505 | 5.55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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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张村 | 1.3850 | 85.5 | 118.4175 | 2.03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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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子村 | 6.9341 | 69.75 | 483.65348 | 12.02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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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货币安置。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365bet体育平台: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豫政办〔2006〕50号)执行,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进行分配。
(二)社保安置。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365bet体育平台: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条例的意见》(豫人社〔2019〕1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65bet体育平台: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文件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补偿标准为66.6万元/公顷。
五、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镇(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当事人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郾城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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