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2020年农机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遴选公告
各乡镇政府、推广区域站,农机合作社、种植大户:
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郾城区农机推广服务中心,2020年向社会公开遴选1个农机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地遴选范围
在郾城区境内,依托现有农业示范区、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自有试验示范基地、家庭农场、农机专业合作等基地,建设高标准农机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二、示范基地的遴选条件
1.基地有一定的规模,方便展示,示范基地面积不少于200亩(联片),核心试验区在100亩以上,租赁合同期不少于10年或拥有自主产权。基地必须具备试验示范3项以上适用技术模式和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的能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承担多项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的技术力量,有开展观摩展示培训活动的条件,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2.基地农机科技水平处于市内领先,有具代表性的主导产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基地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
4.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三、申报材料及认定程序
1.郾城区农机科技示范基地申请报告。
2.基地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3.技术支撑单位协作计划和合作协议、技术服务部门的服务协议、申报单位获得的各种表彰文件证明、相关农产品质量认证、获奖复印件。
4.能证明基地农业科技试验示范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遴选程序
试验示范基地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确定、网上备案等程序后,由郾城区农机推广服务中心根据我区优势农产品和小麦、玉米两大主导产业的发展需要,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由区专家组遴选认定,认定后设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
五、示范基地的职责
示范基地明确专家组成员及技术指导员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要加强与科研院校的联系与合作,保证农机新成果、新技术、新机具及时得到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使其成为新成果新技术的展示窗口。
六、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示范基地确定后,对购买农机设施装备等物资,优先享受国家补贴政策。对经验收达到标准的给予一定的物化补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郾城区农机推广服务中心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常树堂、郭军、黄伟杰
联系电话:0395-6671877。
漯河市郾城区农机推广服务中心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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