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郾征预告〔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郾城区政府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淞江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约2公顷,涉及香陈湾村委会、王堂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项目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项目建设需要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郾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和拟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办)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郾城区人民政府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5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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