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充公告
郾征补告〔2024〕2号
根据征收要求,我区现上报漯河市2024年度第一批增减挂钩实数规划和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情况说明
该项目为2022年度项目,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征收,2022年已完成预公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下发至各个征收乡(镇)、村组公示,征地听证告知书于2022年已下发至个乡(镇)、村委会,青苗及附着物补偿于2022年已到位,在2024年通过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郾城分局审查意见,现对该项目进行补充公告说明,并及时完成项目上报。
二、征收内容
根据《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漯郾征补告〔2022〕8号),征收涉及孟庙镇杜李村委会集体土地2.3115公顷(其中工矿用地1.951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3598公顷),路堂村委会集体土地0.4779公顷(其中工矿用地0.4779公顷),王店村委会集体土地0.3296公顷(其中种植园用地0.0102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2860公顷、工矿用地0.009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239公顷),新店镇郭寺村委会集体土地0.0908公顷(其中耕地0.0908公顷),薛庄村委会集体土地1.2442公顷(其中林地0.0163公顷、水域水利设施用地0.1277公顷、工矿用地1.1002公顷)。漯河市2024年度第一批增减挂钩实数规划和征收土地涉及孟庙镇王店村0.3054公顷。本次上报项目拟作为商业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365bet体育平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按《漯河市人民政府365bet体育平台:调整漯河市建设征收上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文件据实补偿。
应补偿的征地补偿安置费和青苗补偿费具体数额如下:
单位:公顷、万元
被征地单位 | 征地面积
| 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
| 补偿数额
| 青苗费
| 备注 |
王店村 | 0.3054 | 85.5 | 26.1117 | 0.5497 |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货币安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365bet体育平台:规范农民集体所有上地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豫政办〔2006〕50号)执行,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进行分配。
(二)社保安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65bet体育平台:公布2023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文件执行,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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