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镇“四强化”深入推进“阳光村务”建设
“阳光村务”建设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一项民生工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有关部署,以“阳光三权”为核心,以规范提升“阳光村务”建设为目标,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推动“阳光村务”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镇紧扣“阳光三权”要求,加强“阳光村务”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行“阳光村务”工作。截止目前,我镇已召开班子成员阳光村务工作研究会议8次、阳光村务安排部署会议13次、阳光村务整改会议6次。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我镇在各村入村显著位置和人流密集处广泛张贴各类版面、标语,并及时对破损的公示栏、明白墙、流程图等进行统一更换,做到阳光村务公开透明,使“阳光三权”深入人心。截止目前,21个行政村的公示栏、流程图均已重新换新。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我镇组织召开由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参加的的专题培训会,并下发《阳光村务知识应知应会》手册,提升其“阳光村务”的工作能力。同时,召开村纪检委员、监委会主任参加的定期培训和月例会制度,加强对其的指导和监督,确保阳光村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截止目前,已印发“阳光村务”明白卡30000余份。
四是强化督导问责。我镇强化镇“阳光办”督导组责任意识,定期开展逐村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失职失责的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警告处分,严肃问责,为“阳光村务”建设夯实基础、提供保障。截止目前,我镇已对“阳光村务”全面督导检查6次,个别督导指导12次;下发通报6期,转发通报10期,全镇通报批评2次。
责任编辑:郭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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